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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国关于中国的食品入境条例

英国留学云-机票资讯-2012年06月06日 11:27

英国关于中国的食品入境条例

  肉类制品

  所有肉类或含有肉类的产品,不论是否新鲜、乾制、腌烤、煮熟、冷藏、粉状、罐装或真空包装,均禁止入境。

  * 牛、羊、山羊、猪、家禽、野生动物

  * 鸭肉、鸭翼

  * 含有肉类的面

  * 牛肉乾、猪肉乾

  * 肉肠

  * 含有肉类的汤

  * 含有肉类或猪油制造的月饼

  乳制品

  所有奶类制 品,不论是否新鲜、干制、煮熟、冷藏、粉状、罐 装或真空包装,均禁止入境。

  * 牛奶、羊奶

  * 即溶奶茶

  * 二合一或三合一的即溶咖啡

  * 奶糖

  * 奶制甜品

  * 奶酪及奶酪制品

  非动物类食品

  马铃薯及其种子  甜栗子  未经加工原木  无论有没有泥土的植物或树木   柑橘类和葡萄类植物    植物的球根、球茎、块茎及根茎

  受欧盟法例限制入境的食物和植物例子

  其他动物类食品

  每人携带总重量不可超过2公斤

  双壳类动物(活生) -包括双壳软体类动物、棘皮类动物、 被囊类动物及海生贝类,如:

  * 蚌

  * 扇贝

  * 贻贝(淡菜)

  * 蚝

  * 带子

  * 海参

  * 海鞘

  * 海胆

  * 油螺

  * 玉黍螺

  * 蛋及蛋类制成品

  * 田鸡腿*

  * 蜂蜜

  * 蜗牛肉**

  *必须除去所有皮和内脏,如果食品仍然带有皮或内脏,不可携带入境。

  **必須是去壳、煮熟及调制/腌制可食用的蜗牛,包括罐装蜗牛肉和重新装入蜗牛壳的蜗牛肉。 活蜗牛、仍在壳内的死蜗牛及水蜗牛均不准携带入境。

  每人可携带以下食品,但总重量不可超过20公斤 (或一条鱼的重量,以较重者为限制)

  * 鱼 - 新鲜 (必须除去内脏)

  鱼类食品及经加工鱼类(乾制、煮熟、腌制或熏制)

  * 龙头鱼

  * 淡水螫虾

  * 蚝油

  * 大虾

  * 虾酱

  * 小虾

  双壳类动物 (已死) -包括双壳软体类动物、棘皮类动物、 被囊类动物及海生贝类,例如:

  * 蚌

  * 扇贝

  * 蚝

  * 带子

  * 海参

  * 海鞘

  * 海胆

  * 油螺

  * 玉黍螺

  每人可携带重量不超过125克的鲟鱼品种的鱼子酱

  如要携带或邮寄重量超过125克的鱼子酱,则必须持有相关的 濒临绝种国际贸易协定(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),否则,所有食品均会被充公。请致电0044 (0)117 372 8774,联络环境食品乡村事务部(Defra)的濒临绝种国际贸易协定牌照组。

  蔬果

  每人可携带总重量不超过2公斤的新鲜蔬果,例如:

  * 茄子

  * 苦黄瓜

  * 苦瓜

  * 块根芹菜

  * 芹菜

  * 甜罗勒

  水果

  * 苹果

  * 杏

  * 黑加仑

  * 蓝加仑

  * 樱桃

  * 所有柑桔类水果

  * 越橘

  * 番荔枝

  * 枣李子

  * 醋栗

  * 番石榴

  * 南海蒲桃

  * 金柑

  * 芒果

  * 鸡旦果

  * 桃

  * 梨

  * 柿子

  * 李子

  * 香梨

  * 红加仑

  入境者可携带不超过五包零售包装种子(土豆种子除外)

  * 婴儿奶粉

  * 婴儿食品

  * 医疗用途的特殊食品

  每人携带重量不可超过2公斤

  * 宠物用的医疗食品

  以上两种情况必须符合以下条件

  * 毋须在开封前冷藏

  * 产品包装带有商标说明

  * 密封包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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